问题:应该如何处理汽车报废?
1。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出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收集、拆解机动车的,应当向收集、拆解机动车的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书》。
2。自车管所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提交的凭证进行审核,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入园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遗失或者灭失的,本人必须书面填写遗失说明并签字,内容包括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遗失或者灭失证件种类、所有人联系电话(与公安交管平台一致)。汽车回收企业说明书应加盖公章,公车说明书应加盖车主公章。
问题:业主需要哪些材料?
A: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报废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原件或遗失声明。
问题: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过户、注销/转出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检验记录单》;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原件;或者一个遗失的声明;机动车号牌及相关明细清单(书面和电子文档),或遗失声明。
问题:车辆是直接卖给修理厂拆解的吗?
不能,机动车报废应该由正规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
问题: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还能继续行驶吗?
不可以,驾驶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非汽车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罚款、收车、报废、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