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所需资料
1、《南京市激励国三柴油车提早损毁补贴申请表格》;
2、《南京市报废车回收证实》(原件、影印件);
3、《南京市机动车注销证实》(原件、影印件);
4、司机有效身份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影印件);
5、车辆所有人1年之内无自然环境违反规定惩罚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自我信用承诺书》(原件,签字、盖公章);
6、个人网银银行卡账户和单位对公户金融机构税务登记证(原件、影印件);
7、司机由他人申请办理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全权负责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盖公章)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影印件)。
南京市
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申请办理程序流程1、车辆所有人将国三柴油车交给当地机动车辆拆卸企业申请报废手续,获得《南京市报废车回收证实》和《南京市机动车注销证明》;
2、申请者向当地机动车辆拆卸公司(暨补贴受理点)递交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申报材料;
3、受理点接受申报材料时,应核查原件,并现场出示揽收凭据;
4、经受理点基本审批,满足条件的申报材料,每月按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
5、第三方机构对受理点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核查,将合乎申请办理标准的归纳原材料每月按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明确提出补贴初审意见;
6、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后,对拟补贴报废车及补贴金额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平台上
开展信息公开(五个工作中日);7、公示公告到期无异议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市节能降耗办(市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资金计划申请办理;
8、市节能降耗办(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市生态环境局递交的资金计划申请办理,按相关资产案件审理步骤向市生态环境局下发资金使用计划;
9、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市节能降耗办(市发展改革委)下发的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局申请办理拨付,并把补贴资金分配结果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平台上开展信息公示;
10、财政局依据市节能降耗办(市发展改革委)下发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市生态环境局资金计划申请办理,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司机开办的银行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