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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拆解工艺流程
由于报废汽车车型不同,均有个性化的特点,同时也有许多共同内容,因此,在拆解过程中应本着由上到下、由表及里、由附件到主机,并遵循先由整车拆成芯成,由总成拆成部件,再由部件拆成零配件的原则,具体拆解流程如下:
登记验收→外部情况→放净油料→先拆易燃易爆部件→总体拆解(拆下总成—组合件)→零部件→再清洗→检验分类→可用件→修复件→报废件
发动机不启动怎么办?
首先要检查分电器、火花塞、高压线等是否因为汽车淋雨等受潮。如果是,可以把受潮机件晾
干,然后再发动。或使用电吹风直接吹受潮的部件。其次,检查火花塞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只要更换新火花塞即可。一般来讲,汽车的火花塞使用里程大约2万——3万公里。
检查蓄电池电压是否足够。很多蓄电池设计了用于检测的观察孔,呈现绿色的时候,可以正常使用,出现黑色,需要补充点或者维护,出现白色,电瓶该更换了
。停车忘记关灯,就可能耗尽电源。如果是这样,拧动点火开关在ON的位置,把车挂二挡,脚踩离合,用车拖拽,当行驶到一定速度时,松开离合,汽车
就能自然启动。这种办法适用于仅仅是电力不足的故障,如果是点火系统有问题,此法不但不能奏效,可能还对三元催化器有坏的作用,还有的车会损坏正时皮带,导致严重的机械故障。安装自动变速箱的车,不能推车启动,可用跨接电缆连接另一辆车的蓄电池启动发动机。南京高价上门旧车回收公司_旧车回收,报废货车回收,收购报废车,回收报废货车,回收黄标车
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律规定报废车是不允许转让的,转让的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谁
来承担责任?广州报废车回收整理了一则案例,在案例中对上述问题做了详细解答,详情请看下文。案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不是车辆所有人,登记在车辆名下的也
不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交警认为该车辆已报废。这场车祸后的赔偿问题让受害者钮女士很头痛,肇事车辆跟三个人有关,但赔偿却迟迟不能到位。2012年8月12日,云南籍小伙小陆无证驾驶老乡王某的二轮摩托车行驶,与钮女士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小陆负事故全责。
经交警查明,该辆
摩托车登记在练市人甘某名下,初次登记日期为2002年10月11日,检验有效期为2003年3月31日,自此再无年检记录。钮女士住院后,小陆为其付了2万元医药费后便无音讯,王某更是从未出现过,甘某直接拒赔。无奈之下,钮女士只好将小陆、王某、甘某一并告到了南浔区法院练市法庭,要求赔偿4万余元医药费。
法院审理过程中,小陆和王某一直下落不明。
甘某在庭审中辩称,自己虽然是事故车辆的登记车主,但其已于2011年5月3日
将该车转让给了被告王某,"text-align: center;">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车辆的养路费、年审费等均由王某承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王某负责,与甘某无关”。法院审理认为,甘某2011年5月3日转让事故车辆时,该车辆已使用8年7个月,根据国家经贸委等四委部局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内容,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8年,转让时该车辆属报废车辆;另根据今年5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四)项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根据上述两个规定
,该车辆在甘某转让给王某时已属报废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以买
"text-align: center;">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甘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其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陆赔偿钮女士医疗
费4万余元,王某和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南京高价上门旧车回收公司_回收老旧车,回收旧车,旧车回收,收报废车辆,收购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