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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汽车报废标准2022

发布时间:2023-01-02 14:46:44人气:144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什么规定呢?就是南京栖霞区汽车报废标准的了,那么南京栖霞区汽车报废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南京栖霞区汽车报废标准的内容,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南京栖霞区汽车报废标准是: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

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以上内容就是南京栖霞区汽车报废标准,大家都可以看看,如果车主出现了以上的情况,请车主一定要联系解体厂办理车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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