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辆使用一定年限后,或因事故造成南京车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坏,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报废。一般来说,报废分为常规报废标准和强制报废标准。在商务部新发布的《 南京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了 南京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新要求:
达到使用寿命;
经过修理调整,仍不符合 南京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 南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 南京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无论如何都要强行报废。
虽然国内私家车没有明确的报废年限,但也明确规定私家车使用年限超过15年,总里程50万公里。如果他们想继续使用,也可以在检查合格后延长使用寿命,但每年应定期检查两次。一旦超过20年,每年需要定期检查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