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条件:报废汽车回收说明,所有获得正式驾照的 南京机动车,达到高使用寿命或者因事故等原因不能维修的南京车辆,应当办理报废手续。
办理报废南京车辆回收报废手续(需提供材料):
(一)向辖区交巡警支队.大队南京车辆管理部门抽取 南京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二)《 南京机动车停驶.复驾/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 南京机动车登记证》(未取得的除外)。
(四) 南京机动车行驶证。
(五)南京车辆二块号牌。
(6) 南京机动车所有者身份证明:单位南京车辆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使用A4纸,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南京车辆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汽车报废回收报废车报废手续:
(1)报废汽车的所有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 南京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废汽车所有者的日期,出具 南京机动车报废证书,并通知其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售报废汽车。
(二)报废汽车的所有者应及时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售报废汽车。
(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 南京机动车报废证明》购买报废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给报废汽车所有人。
(四)报废汽车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在册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逐车登记回收的报废汽车,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组装、倒卖涉嫌犯罪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等零部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南京车辆上拆卸的发动机。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售报废南京车辆。非市报废南京车辆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报废南京车辆不得自行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