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中选出几个重点车型进行评说:
一、家用车
根据《规定》,非运营、小型车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的。但是如果这些车的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车管所就会将这些车进行引导报废,不过,这一点在国外是不存在的,算得上是“中国特色”。另外,《规定》明确,南京车辆虽没有强制报废年限,却有使用年限,当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年检时间就会变成半年检(6个月检测一次),当后一次无法通过检测时,也就是你的汽车寿终正寝之日。
二、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
这几类车型强制性报废年限是15年,出就是说,这几类南京车辆使用年限一旦达到15年,无论车况如何,都要强制报废。
三、微型载货汽车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吨的微型货车,使用期限为8年,也就是使用年限到了8年,无论车况如何都要强制报废,不准延缓报废。
四、轻货、大型货车
总质量大于1.8吨的轻型货车及大型货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延期5年,也就是总的使用期限长达15年,不过,在此期间每年需审验两次。而拖挂的货车只能使用8年,不得延缓报废。
五、非营运客车
9座以下(包括9座)的非营运车,使用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期限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延缓报废10年。从第16年起,每年需定期审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10年。从第11年开始,每年审验两次,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